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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视力名词解释
1、低视力是一种无法用眼镜、隐形眼镜或手术矫正的视力丧失。低视力不包括完全失明,因为患者仍有部分视力。低视力可以用放大镜等视觉辅助设备进行治疗或调整。低视力的状态会严重影响患者日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还有社会参与。因为他们做这些工作的时候,都需要用不同的辅助器具来完成。
2、低视力(low vision)的传统定义是指手术、药物或一般验光配镜无法改善的视功能障碍, 主要包括视力下降和视野缩小。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3而等于或优于0.05者;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5者称为盲。
3、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 1,而低于0.3。 解释: 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不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应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境所测得的视力。
什么是保障特殊儿童接受适当教育的基础
特殊儿童教育政策是保障特殊儿童接受适当教育的基础。特殊儿童通过适当的治疗教育,可以恢复残余能力或者开发潜能,对其日后自理和融入社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化教育权利包括: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②针对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地的实际困难,政府,社会,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发展。③保障妇女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2)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特殊教育概论中的个别化教育方案的名词解释
个别化教育方案采取一对一的教学形式,根据学生的个体性和差异性进行因材施教。包括课内辅导和课外辅导。
支持就是利用和调动自然资源,来提升个别生活质量和家庭的生活质量。支持有四个基本特征:被支持者是主体,支持者是协助者;要达到常态生活水准;支持要提供最适度的协助;有效的支持体现为支持不断下降。
特殊教育专业主要学心理学基础、教育学基础、数字化教育技术应用、教师口语、 书 写技能、特殊教育班级管理(特殊教育管理学)、基础手语、基础盲文、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康复概论等课程,以下是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
在校内进行专业手语、专业盲文、教师口语、行为改变技术、感觉统合训练、特殊学校课程教材教法、特殊儿童言语与沟通训练、个别化教育理论与实践、游戏治疗、定向行走等实训。在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康复机构、残联、特教培训机构进行实习。